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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鲁迅作文篇1
时光如流水,一去不复返。历史的漫漫长河中,千古风流人物将永远照耀着华夏大地。有一个人的名字,将刻在每个中国人心里,千古传诵!
他,就是鲁迅。偶然翻书与他相见,心底便涌起了一股崇拜之情,思绪也飘进了书中的那个年代里,与鲁迅一起生活。
那梅花飘香处,便是鲁迅的三味书屋了。他跟着寿镜吾老先生读书、写字,很快就找到了读书之法。他自己在纸上写下来:“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此后,他将纸条夹进书里做书签,时时勉励自己读书要专心。他读书也从不死记,而是去努力地理解、想象,然后再将书牢牢地记住。他对书更是爱不释手,三伏盛夏读,数九隆冬读,从未停息。书伴着他跨过了无数个坎坷,帮他找对了自己的路。书,是他生活中必不可缺的部分。他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了工作上了。”我坐在他身旁,学着他的读书之法与他的勤奋刻苦,继续读书。
不知不觉,我又随着他来到了另一个世界里。教室前的屏幕上放着中国人被日本人砍头时,周围却挤满了看到同胞受害而麻木不仁的人群的画面。鲁迅看到后,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动,说:“我只救了他们的生命,但我必须去救他们的灵魂。”于是,他便离开了仙台医学专门学校,筹办起了文艺杂志。后来,他走上了文学之路,用笔唤醒了人们沉睡已久的心灵,也用笔当作了武器,让中国人战胜了日本。我看到后,默默感动,发誓一定要学习鲁迅,一心为国。
很快,我进入了鲁迅的卧室。鲁迅此时已身患重病,躺在轮椅上,胸部有节奏的一起一落,呼吸声在门口都能听到。但他依然手不释卷,忙着写作、翻译。他写字的手不停地抖着,额角不时流下几滴汗珠。可是,他没有放弃。他定是忍着剧痛在工作吧。在他逝世的前一天,他仍然在工作,直到他已无力抓笔。我抹下泪水,深情地望着一生为人民服务的鲁迅。
他,55岁辞世,终身为国为民,哪怕舍弃自己,也要报效祖国!
与鲁迅生活的时光,是我永恒的珍藏……
忆鲁迅作文篇2
一张瘦削的脸庞,透露出刚毅与坚强;两道锐利的目光,仿佛能刺透黑夜;一头不屈的硬发,显示与恶势力的不调和。这形象与那不朽的文字一起,随着岁月的增长,逐渐由模糊变清晰,终于画出了我心中的鲁迅先生,
众多的作家中,鲁迅是突出的一个,野兽特殊的一个。虽然他没有的累累巨著,没有冰心老人那清新、优美的诗一般的笔调,也没有雨果那曲折动人的小说情节,但他以对人民的关爱,对旧社会的憎恨和他那坚强不屈的品质,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爱戴,他以笔为抢,以文字为利剑,挑破漫漫长夜。他敢骂,骂那些奴颜婢膝,貌似中庸的伪君子;敢论,论国民的劣质根本;他敢呐喊,为在土地上麻木生活着的闰土而呐喊。
鲁迅关心爱护青少年,总是询问侄女周晔一些问题,犯了错却以幽默的`语言、委婉的语气去批评;鲁迅憎恨旧社会,即使在开玩笑时也不忘抨击那压迫人民的旧社会;鲁迅同情贫苦人民,肯为一个区区车夫去半跪治伤,送药送纱布。最让我崇敬的是他关心别人胜过自己,他不顾自己病重,反而让女佣阿三多休息,不让她干重活。他的这种爱憎分明,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品质不仅得到了当时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也得到了现代人的崇敬和钦佩。
虽然鲁迅走了,但他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他甘愿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甘愿做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他不仅属于历史,也属于现实。
忆鲁迅作文篇3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了这一天,今天我坐着小桔灯的大巴车,来到了大名鼎鼎的鲁迅故居。
走下大巴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大石碑,上面不仅有鲁迅的雕像,而且有一条古街和大大的四个黑字,上面写着——鲁迅故里。鲁迅爷爷的大门,一看到这,我忍不住惊叹了一句:“好大啊!”这里有几间卧室,就连厨房也很大,几个人都不会感到挤,还有他们家的刺绣也很漂亮,百鸟朝凤等等。这要是想要得到,这里都有。(不止现代的)我心里想:鲁迅的爷爷可真是大户人家啊!
走出以后,我们就来到了百草园,这里有很多蔬菜:有青菜、胡萝卜、芹菜应有尽有,老师还让我们在那里拍了个照。看完百草园后,来到了一条街道,这里热闹非凡,很多人在那挤着抢东西吃,因此人山人海,这时我突然闻到了臭豆腐的味道,心想:好香啊,真想吃啊。很多人都去跟老师说要买,但老师不让我们吃,第一赶时间,第二这现在东西吃下去,万一要拉肚子怎么办,不安全,所以我们又朝下一个目的地出发。接下来要去三味书屋,走过一段有栏杆的桥后,就来到了当年鲁迅读书的地方,听导游讲解以后,我突然发现桌子上有个“早”字,原来就是有一次鲁迅迟到了,教书先生批评了他一顿,然后他就在自己的书桌上写了一个“早”字,就是让自己,以后不要迟到,这可把我乐了好一会儿呢,走出来以后,我还没看见乌篷船呢,好想坐啊,可惜游单单上没有这一项,也只能就此作罢,既没有吃到最心爱的臭豆腐,也没有坐到乌篷船,此时的我是心灰意冷,真是可怜啊!
半天的旅程就此结束,我也不想多说,毕竟我是心很凉,真惨!
忆鲁迅作文篇4
将手中的笔化作战斗的长矛,为祖国的事业献出宝贵的一生,将人民的呐喊当成前进的动力,为大众诉说无处发泄的愤怒,将革命的光芒比为坚实的盾牌,为中华民族的崛起作出不可估量的贡献!他,就是天上最亮的那颗启明星,我们最敬爱的鲁迅先生。
遇见《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遇到了那个天真顽皮、活泼好动的鲁迅。先生要他好好读书,他偏觉得背书无聊,偷偷跑去捉虫子,摘花花草草。也爱听长妈妈讲故事,听到好笑的片段,会比谁都笑得厉害,听到恐怖的事,也会吓得缩成一团,躲进长妈妈的怀里。百草园及三味书屋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深深刻在他的脑海中。
遇见《社戏》,我遇到了那个不暗世事。毫不拘束的鲁迅。几个小伙伴傍晚一起去听戏,水波悠悠,直醉人心,回来的路上去摘豆子吃,吃的那么香甜。一路上说说笑笑,有滋味,难怪他会说:“至今,我再没有听到过那夜似的戏,没有吃到过那夜似的好豆了。”江南水乡柔柔的美,小孩子们欢快的笑,都让我的心灵为之颤动。
遇见《故乡》,我遇到了那个静坐沉思、眼光犀利的鲁迅,市井小民杨二嫂的贪婪,乡下农民闰土的操劳,两个小孩子的友谊……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叫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笔与纸接触的那一刹那,犹如绽开点点红梅,人物性格跃然纸上。人性的险恶,人心的变故,童心的纯洁……让人不得不拍手叫绝,同时,也对当时的社会现状陷入深深的沉思。
鲁迅先生用他的长矛,揭开了封建社会的面具,为人们打开一扇新的窗户。他刺痛了社会的神经,将鲜活的血液重新注入到中国人民的身体中。
遇见鲁迅,遇见一个不同的时代,遇见一个崭新的自我。
忆鲁迅作文篇5
他穿着颜色并不鲜艳的长衫,很瘦,面色微微有些发黄,胡须好像隶体字写的“一”字。
他叫鲁迅,我们都认识他。
我第一次认识鲁迅大概是五六年级时吧,在《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中,鲁迅给我的印象是和蔼的,总是把别人放在自己之前的。
再一次认识鲁迅就是《我的朋友鲁迅》了,这本书中的鲁迅给我的感觉不再仅仅是一张名片,一副照片,而是一个真实的形象,一个会哭会笑的鲁迅,一个可以让人走近的鲁迅。
大文学家和我们,又有什么区别呢?鲁迅曾经也会犯错,也懂幽默。他曾经也是孩子,是那个在百草园翻墙根,捉小虫的孩子,是那个在三味书屋偷偷溜到院子里玩的孩子。
他爱孩子、爱他人、爱所有的青年人。他总是为别人想的多,为自己想得少。无论是帮助受伤的洋车夫,以非常便宜的价格卖给爱书青年两本书,还是借给受了骗的女人100元,这些看似很小的事,都会影响那些人一生吧。
“只要一无所有、生活困难的人有需求,能帮忙的话帮一把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
现在的社会,人心冷漠,人们为了防止受骗,禁锢了自己的爱心,而鲁迅先生提醒了我们:“能帮忙的话帮一把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而直到生命的尽头,鲁迅先生都在以自己的视角和方式改变着世界,他影响了,也依然在影响着很多人。或许他离我们很远,在我们的眼里仅仅是课文中那个铁骨铮铮的“文思革”,但其实,他离我们也很近。
伟大的鲁迅是孤独的,孤独的鲁迅需要我们走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