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故事和情节的共鸣和感悟,读后感让我对作品的文学技巧和手法有了更为细致的品味,以下是小淘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第三章的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第三章的读后感篇1
这是一本影响了几代中国人的亲情之书。这几天来读的几本书中,唯有它让我深刻体会到真正的亲情,就像书中说的那样,辛酸的眼泪是培养你心灵的酒浆,不经历尖锐的痛苦的人,不会有深厚博大的同情心。
书的开始便傅雷的自责,我不由对他产生了一丝同情,但是他似乎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但却没有办法帮助挽回。第二封信便是叶其母亲服从的母亲,在作者笔下傅聪的母亲写得那么的纯洁善良,也让我不由想起我的母亲,她也是那么的善良,但在我出行的五天中,她的眼泪似乎也变了,读这两封信便开始回味,可想要再读的时候,夜色已深,只能等到第二天了。
第二天读的几封信中,便是去劝告孩子,回忆昨天的内容,今天的似乎没有那么伤感,但这些嘱托却是父母最真实的写照,从中我读出了他们的担忧,他们的关心,他们的关照,这一直是父母,从小到我们长大的时候,甚至成家立业以后改不掉的老毛病一样。
真正的光明,绝不是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罢了,真正的英雄绝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被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正如上面所说,这几封信便是要去教你如何做人。
做人弗雷说要心平气和,要讲诚信,我也有相同的看法,就像找到了伯牙一样,我的内心似乎也与她产生了共鸣,也让明白了,做人是很难的,但你不去做人,能做什么呢?阿猫,阿狗?但是话说回来,如果你心有所向,那么你将会感觉到做人其实并没有那么的难。
人一辈子都在高潮和低潮中沉浮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死水一般。
是的,不错,这正是生活与人性的结合,只有去走进生活,去控制人性,去了解人性,才会迎来高潮,你以为你已经走到了世界的顶峰但其实你并不知道有一些人已经在月球上去俯视你只是你们相距太远,很难发现对方罢了。读《傅雷家书》给我感受很深,从小事到大事,让我了解了什么才是真正的亲情,让我对亲情又有了新的认识。
第三章的读后感篇2
?乡土中国》有许多的延伸意义,让人看完有一种对乡土社会发展未来探窥的望.
有一位中国社会学史的研究者曾这样写道:《乡土中国》是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勾画出中国基层社会结构的原则.“费先生多年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能够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费先生力图使自我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
而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必须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最明显的是社会关系网络的变性.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以自我为中心所推出去的圈子,关系的亲疏是以距离的远近来衡量的,而在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人情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但社会关系还是含糊得很,倒也不像西洋的“团体格局”.可是能够打个比喻,中国人的人情视野开始有点像远视者眼中的景观,近的反而看不到了.乡土社会是私人关系累积的群体,费先生书中也有提到,在传统结构中,每一个家以自我的地位做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是“街坊”.过去喜事要请街坊喝酒,有丧事邻里也要出手帮帮,中国有句古话“远亲不如近邻”,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街坊邻里就构成一个比较固定的群体.而我们的现状是,隔门的邻居不太往来了,甚至是不相认识了,一个小区里的人们只是为了各自的需求住到了同一块地域里,没有了以前同一块地域内的相互依靠关系.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礼貌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第三章的读后感篇3
那天去朋友家,我从书架上的一堆书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和叙述手法都很新颖。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带有自传性质的一部小说。小说主人公霍尔顿因5门功课中的4门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但他又因种种因素而无法回家,于是在外漂泊流浪了两个多星期,他原本打算到西部去,但因妹妹菲比的跟随而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最大的愿望是做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保护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避免掉下悬崖去,但最终,他在大病了一场之后不得不再回到学校继续上课。大病也就意味着霍尔顿的大彻大悟,意味着一个人的生活最终要与现实接轨,意味着我们的叛逆是错误的。
主人公身上充满了叛逆色彩,他打架、逃课、吸烟、酗酒、等等,都是青春期孩子身上典型的叛逆特征,他厌恶学校,以及学校里的老师、同学等一切的人和事,他总是希望逃离现实生活而到自己理想的世界中去,却又一次一次被现实打击的失望彷徨,一次次的提醒着他,理想与现实之间是具有差距的。
的确是这样,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反差,你的理想,往往就是你在现实中无法得到却又渴望得到的东西,现实越糟糕,理想就更美好。而理想只有通过我们的努力才能够得到实现。小说中主人公的理想很美好也很朴素,但对于他来说,依然是很难实现的。他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还没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他不能也不可能离开家离开父母独自一人到西部去生活。小说的最后,也许正因为作者认识到理想的不切实际,才乖乖的回到了家,回到了学校。
我认为这本书的主人公虽然满口粗话,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早恋,但这些都是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为了揭示霍尔顿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最打动我的是:他对妹妹的那一份关爱,无时不刻不想妹妹。
世界对于霍尔顿来说,全是“虚伪”、“性”这些字眼,他不愿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念书,因此他的不用功实际上是对资产阶级现行制度的反抗。而我们生活在幸福的生活环境中,与主人公所面临的资本主义的丑恶环境截然不同,这不仅能让我们开阔视野,增加见识,而且使我们更积极的去面对生活。
世界是两面的,一面是美好纯洁,另一面是虚伪肮脏,只要你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就能生存下来,无论你所处环境是丑是美,这个世界,“适者生存”,无论周遭环境如何嘈杂,做自己最重要。
第三章的读后感篇4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第三章的读后感篇5
一点,一点,一点点地看完了《朝花夕拾》,连串的时间,连串的记忆,真想将鲁迅爷爷的记忆当做我的。整本文集用词语简洁柔和,正是鲁迅爷爷的平易近人的体现。书中的抨击,讽刺,嘲笑,正是鲁迅爷爷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表现了一个想让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为孩子着想的鲁迅爷爷。
这本书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图卷,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对人民的囚禁。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园中淘气天真的小孩子,观菜畦、吃桑葚、听鸣蝉与油蛉和蟋蟀的音乐会,看黄蜂、玩斑蝥、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到在书屋读书习字,三言到五言,再到七言。课上偷偷画画,到书屋的小园玩耍。无一不体现出小孩子追求自由,热爱大自然的心态,也表现了社会对孩子们的束缚。
?在阿长与《山海经》》,《范爱农》中,这两个人物,给鲁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回忆。两个由当时社会造就的人物。一个下层的劳动者,善良、真诚、热爱和关心孩子的阿长,她思想、性格上有很多消极、落后的东西,是封建社会思想毒害的结果,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浑浊、昏暗。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范爱农,对革命前的黑暗社会强烈的不满,追求革命,当时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体现了旧社会人民对束缚的反抗,向往自由、安乐的心。人民从囚禁中走向了反抗。
这两个人物,是当时社会的反照,人们受尽黑暗的压迫,到起来反抗,经历了多少次改革与战争,才有了我们现在安定自在的生活呀!现在,我们可以愉快地生活这,家里有电视电话,有的还有电脑,繁杂的电器设备和自由的生活,我们不用遭受黑暗社会的压迫,不用吃苦,更不用去闹革命。这都是无数革命烈士用自己的先躯换来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
?朝花夕拾》是鲁迅爷爷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爷爷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遏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第三章的读后感篇6
书籍是一位朋友陪伴在我们人生路上的每时每刻。咿呀学语时的早教书籍,上学时的课本,空闲时阅读的名著。书在我们人生中无处不在,没有书的人生是一个不完整的人生。
在每个炎热的下午,我都会捧着《昆虫记》阅读,伴随着窗外的蝉鸣声,鸟雀声和作者引人入胜的文笔,冷静又不乏幽默的言语,使我仿佛身临其境,我看到了挥舞这“镰刀”,用生命歌唱生活的蝉,看到了提“灯笼”的萤火虫。
提到萤火虫就不能不提到它的另一面。 从萤火虫的光来看,它似乎是一只纯洁善良的可爱小动物,但是,我不得不说,事实上它是一个无比凶猛的食肉动物,他在捕猎的时候往往会不择手段。嘘!你看!它发现了一只蜗牛。
萤火虫靠近了蜗牛,它抽出“武器”—钩子,这是一个非常细小,非常尖锐并且带有麻醉剂的钩子,用钩子扎蜗牛。但是蜗
牛并不会痛苦,所以与其说是攻击,还不如说是“亲吻”。就这样“亲吻”5到6次,蜗牛只能任人摆布了。然后,萤火虫就可以享受它的“山珍海味”了。
在这个奇妙的大自然中,一只只貌似善良的小动物背后隐藏这许多鲜为人知的秘密,《昆虫记》让我了解了它们的秘密,使我增长了知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籍是叩开成功大门的敲门砖啊!
第三章的读后感篇7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它是智慧的化身、可口的面包,待我们去咀嚼;它是一个值得探索的矿洞,待我们去探索;它是美酒,待我们品尝;它是秘密,待我们解开。它能告诉我们新的知识,也能给我们心灵的快乐。
我喜欢看书,特别爱看关于动物的小说书,尤其喜欢一个作者——沈石溪。因为他和他的动物小说,让我爱上了书店,了解到动物的知识,改变了我对动物的看法。
这不,我和妈妈又去书店买书了,一眼便看中了一本关于狼的小说,名字叫《狼图腾》。我打开书刚看了两眼,就完全被这本书深深吸引,里面讲的是一队知青去草原体验生活,亲身经历了与狼共处、相依相存的故事。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请求妈妈买下来,妈妈看着我那渴望的神情,爽快地答应了。
我如饥似渴地读完这本书,一般童话里的狼都是反派的,就连汉字中含狼的成语基本上也都是贬义词,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但这本书里的一个个离奇的故事逐渐让我对心目中的狼有了新的认识,没想到在人人心目中的狡猾、凶狠、贪得无厌的狼,在这本书里会完全变了一个模样,它机智、勇敢、团结,听说《孙子兵法》也是从狼的身上得到启发而成书的。通过书中对草原游牧民族的描写,我明白了为什么匈奴人骁勇善战,因为他们经常要与狼群做斗争,我甚至想说是狼训练了蒙古人,也是草原训练了蒙古人,这本书完全颠覆了我对狼的认识。
我好像变成了书中的人物陈阵,对狼有了全新的了解。书中的陈阵还养了一只小狼来观察狼的特性,随后和狼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这些内容的描写很风趣、幽默,又十分温馨、耐人寻味。我爱《狼图腾》这本书,还特意买了另一种版本,看完过后做比较,给我带来的不止是知识,更有快乐和温暖。
书的魅力是无穷的,在我的眼里,书就是“不朽的传奇”!让我们珍惜看书的时光,找寻自己热爱的书,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在书香飘逸的人生中享受!书写我们精彩的人生吧!
第三章的读后感篇8
老师给我推荐了一本书,名叫《绿山墙的安妮》,听说她是继不朽的爱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儿童形象,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书看了起来,想看看这位加拿大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马利是怎样写的。
当我读到马瑞拉送安妮上学时,我真替她高兴,因为我在学校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情,比如体育课上比赛赛跑;语文课上有趣的猜谜题;还有音乐课上美妙的歌声,安妮去上学一定会很高兴的。最近,我看了一本好书,叫《绿山墙的安妮》。我觉得这本书很适合同学们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叫做安妮的孤儿,被马修和玛利亚兄妹从孤儿院领会。他们本想领回一个男孩帮助农场干活儿,却阴阳差错地领回了一个瘦骨如柴、一头红发、满脸雀斑、父母双亡的女孩。她差一点就被退回去了,但又凭她丰富的想象力把兄妹迷住了,留了下来。安妮给绿山墙的所有景点都起了优美的名字,如:闪光的小湖;白色的欢快之路等;她还与一位名叫戴安娜的黑发小姑娘结成了知心朋友。安妮在朋友、老师、马修、和玛利亚的爱和关怀中幸福地生活着,直到马修的悲惨死亡。但是她还是坚强地活了下去,成了一名乡村教师。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安妮的超常的想象力。她能把通常人们能看见的景物,如:樱花、湖水、树木......通过她丰富的想象,给它们取各自的名字,像富于它们生机似的,变得更加生动了。我还佩服她的乐观的心态,让是孤儿的她考取了女王学院,并取了一级教师证书,还获得大学奖学金。但她为了不离开绿山墙和收养自己的玛丽拉,放弃了大学深造的好机会,而留下来当了乡村教师。
这样一本好书,这样一个值得学习的好榜样。能不去看吗?
当我读到安妮和她的仇人吉尔伯特订下婚约时,让我觉得虽然两个人形同陌路,但也会成为好朋友。读到这里,让我想起来“大红萝卜”和“黄毛柱子”这两个词。我想安妮会不会上大学呢?还是放弃上大学当老师?还是陪着马瑞拉一起生活呢?答案揭晓了,吉尔伯特把教师名额让给了安妮,因为马修的去世了,所以安妮留在了在阿冯利任教,永远守护着绿山墙。虽然安妮小时候父母双亡,虽然她看起来并不美丽,但是上帝很公平,赐予了安妮乐观的态度与丰富的想象力。
全书为我们塑造了一个爱幻想、活泼乐观、善良聪明,充满朝气的人物形象,安妮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