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时候,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对于合同的书写,我们要确保其中的条款都是正确的,小淘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房屋销售合同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销售合同篇1
房地产销售合同有一手房的销售合同与二手房的销售合同。一手房的销售合同有认购书、买卖契约、预售登记、管理公约。二手房的销售合同有购房合同。
首先讲讲一手房的销售合同纠纷种类中关于认购书的,房屋认购书本是房产交易初期达成的一个购买意向,并不是购买房屋的交易手段。但是开发商为了留住客户选择了另外一条道,就是将认购书定金转到后期支付的房款中,这样纠纷就开始了,开发商经常将押金以支付房款为由拒退不愿继续交易的顾客。
其次是预售登记与买卖契约,两种合同加在一次才能构成买卖契约的法律效力,也就是房屋产权的临时代表合同。没有申请下来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是没有权利与购房者签订房屋的买卖契约的,但是开发商经常让顾客先签买卖契约后签预售登记。房屋的预售许可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之前签的合同就没有效力,但是购房者已经支付一部分房款或是定金了,这时退换这部分资金就出现了纠纷。
再有就是与物业签订的管理公约的时候缴纳一部分物业费以及配套费,这部分费用中配套费经常会被重复收取或是乱收费,不交费就不办理入住手续,就产生了纠纷。
二手房的房产交易中只有一份购房合同需要签订,签订的范本网上很多,但是真正能满足自己交易情况的,还要自在添加对应条款,这时合同内部的内容不完善或是有一方故意违约就产生了纠纷。
房屋销售合同篇2
甲方(出让人):
乙方(买受人):
丙方(乙方指定第三人或代理人):
丁方(担保人及本房产交易中介方):
事宜,甲方已与乙方签订定金协议、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相关协议。为落实协议中有关公证委托事项的约定,经乙方要求和同意,甲、乙、丙、丁四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除该房屋尚未办理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外,甲方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协议的约定义务已经履行全部完毕。甲方确认,自本委托书出具之日起,甲方作为名义权利人无权擅自对该房屋进行任何处分,该房屋的全部权利(权益)和义务均由胡盛享有和承担。
2、自本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该房屋过户至胡盛名下止,胡盛作为房屋的实际权利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自行(或委托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沈良)租赁或再转让该房屋,具体委托权限为:代为签订定金协议;代为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代为出租该房屋、签订该房屋租赁合同、及收取该房屋租金;代为办理该房屋审税、代为支付该房屋买卖过程中应支付之相关税费(包括公证费用);代为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代为收取该房屋买卖价款。但甲方保留该房屋转移登箭户签字权。
3、本次公证委托事项是甲方根据协议约定配合乙方过户,按照乙方的要求履行协议内容作出的一项形式意义上的公证委托,乙方对甲方公证委托于丙方的相关事项均予认可,丙方就该房屋所实施的相关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最终全部由买受人乙方及丙方承担。同时,丁方承诺对丙方就该房屋所实施的相关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确认,自公证处出具委托书之日起至公证委托书失效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若丙方滥用代理权而产生的债务纠纷、租赁纠纷、合同纠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纠纷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担所有责任,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5、甲方承诺若在收到乙方全部房屋价款后,不能对该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租赁等任何处分行为。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全力配合乙方过户给乙方指定的买受人。
6、若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该房屋过户截止期限与公证委托期限不一致的,则延长至以公证委托期限失效日为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截止日。如果丙方不能在公证委托期限失效之日前寻找到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则自公证委托期限失效日之日起10日内,则甲乙双方自行或委托中介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将该房屋过户至乙方名下,如果在上述期限内,由于乙方或丙方的原因怠于办理过户手续,乙方将按照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怠于办理过户手续,将按照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保留该房屋的原始产权证件直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如果丙方在上述代理权限内就该房屋实施相关法律行为或签订买卖合同时,需要向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出示该房产证原始证件时,则甲方应当将该房屋产权证原件交予丙方、丙方在使用过该房屋产权证之后当天返还给甲方。
8、乙方同意并确认:丙方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与乙方指定买受人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则乙方与甲方20xx年11月份签订的该房屋买卖合同及协议无效。
丙方代为收取乙方的指定的买受人的所有房款后,应当将房款交于上海志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并由上海志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将房款转交至实际权利人乙方手中。乙方因此所得的房屋价款及相关权益,都与甲方无关。
9、若丙方在委托代理期限内与需要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丙方与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该房屋转移登箭户的所有手续。甲方公证委托事项以及过户乙方指定的买受人房屋产权登记的事实是经过乙方同意并确认,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一房二卖”的法律责任。如果乙方指定的买受人追究甲方“一房二卖”法律责任,相应法律后果最终由乙方或丙方承担,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0、该房屋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公证费用等所有税费都由乙方承担,如果丙方与乙方指定的买受人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所产生的税费都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税费。
11、乙方及丙方承诺,乙方只能指定一位买受人与丙方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丙方只能与乙方指定的买受人签订一次该房屋买卖合同。丙方与乙方指定买受人签订的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下,乙方可以继续指定下家买受人;丙方继续在其代理权限内,与乙方指定下家买受人签订该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乙方及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2、甲方配合丙方在授权委托期限内办理该房屋所有相关事项,应当在三天内完成,丙方应当在三天前通知甲方,否则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甲、乙、丙、丁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相关义务的,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本补充协议内所有提及的违约责任承担的违约金标准:不论是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还是乙方、丙方、丁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都按照该房屋约定的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承担标准。
14、甲乙丙丁各方共同确认本协议为该房屋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补充协议与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5、丁方应当对丙方上述代理权限范围的行为进行监管,确保丙方在该房屋买卖合同交易过程中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相关的规定规范操作。
16、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全部由乙方及丙方承担,丁方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7、本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各方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签署日期:
联系地址:
乙方(签章):
签署日期:
联系地址:
丙方(签章):
签署日期:
联系地址:
丁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联系地址:
房屋销售合同篇3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房屋销售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渡假村____组团内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__年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及电话: 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一九 年 月 日
房屋销售合同篇5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两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两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
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两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
款的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 出卖方保证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两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两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两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买受方(签章):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销售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特别要求制作电视广告、印制单独的宣传材料、售楼书等,该费用则由甲方负责并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目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______%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______%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所约定房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如乙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
款项返还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顾客对认购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顾客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顾客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顾客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5) 在甲方与顾客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认购或预定合约,并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顾客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顾客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顾客任何形式的折扣。在顾客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顾客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顾客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销售合同篇7
开发商:
咨询公司: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开发经营的房地产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项
开发商委托咨询公司独家策划、销售开发商在 项目,规划许可证号为 号,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简称本项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内,咨询公司为开发商在 (地区)委托的独家策划销售代理商,开发商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权限
咨询公司代理开发商对本项目的宣传、策划、销售等一切对外活动,必须以开发商名义进行,并在本合同约定或开发商批准、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三. 代理责任
咨询公司在开发商授权范围内的一切代理活动,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责任。咨询公司未经开发商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的代理行为,由咨询公司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四. 代理期限
自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个月止。
五.代理计划的实施
咨询公司对项目进行的宣传、策划、销售等活动的计划书及所需费用预算应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开发商,经开发商同意、批准后方可实施执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询公司负责组织销售人员队伍,在开发商提供的销售中心完成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即所有需与客户联系沟通的工作)。前台现场销售工作包括现场接待客户、签署《商品房购房协议书》(又称《订购书》)、引导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及《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等。
咨询公司应委派不少于2名的项目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办公,保证与开发商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商,完善前台现场销售工作。
2.开发商应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员完成后台签约及办证工作。后台签约工作包括收取订金、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取房款、协助银行签署《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工作。
3.开发商负责提供销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洁工作人员和相关费用。销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询公司负责统筹管理,双方工作人员按统一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
4.甲乙双方设置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根据市场需求,对销售工作进行调控。
七.代理费用
1.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按咨询公司实际代理销售的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百分比提取,具体百分比按以下条款规定执行。销售代理费由开发商以人民币形式计算和支付。
2.自开发商取得具体单元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经开发商书面批准对外销售之日起至该单元交楼为销售周期,若开发商未书面批准对外销售,则销售周期顺延。在开发商书面批准具体单位对外销售并正式开盘至该单元封顶,咨询公司销售的销售面积应达到该单元总面积的%,如咨询公司达到以上销售率,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提取。(否则,代理费率相应减少0.05%,即1.15% 。)如咨询公司在正式开盘至封顶时达到 %的销售率,代理费相应增加0.05%,即1.25%
3.咨询公司的代理费用以代理期限内商品房实际成交均价情况确定如下:本项目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低于3650 元/m2,代理费用按商品房销售总金额的1.2%(按以上第2点具体销售率调整代理费比例)提取。开发商按照具体单元的销售,按以下约定给予咨询公司奖励:
商品房销售均价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范围内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按以上第2点计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销售金额代理费用按超出部分总金额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内,咨询公司代理销售商场、车位,其代理费用按销售总额的
1.2%计算。
八.代理费用支付
1.开发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销售代理费: 对每一个销售单元开发商与客户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询公司支付销售金额1.2 %的销售代理费,咨询公司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间咨询公司应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点完成代理工作。
开发商每月8日前与咨询公司结算上月的销售代理费用,咨询公司在收到开发商的代理费用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向开发商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2.甲乙双方每月8日前结算的销售代理费用均以上月的销售总额1.2%提取。关于咨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超额完成的计提比率和超出规定均价所计算的提成金额在合同期内的最后一个月内结清。咨询公司应同时向开发商办理代售资料移交。
3.若客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付首期房款后违约和按揭后退房违约,所交房款、订金及罚金归开发商所有,咨询公司不需退还相应的销售代理费;对同一单位的销售,咨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费。
九.销售定价
1.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并由开发商确认。咨询公司按照经开发商确认的销售价目表进行销售,咨询公司无权自行调整销售价格。如咨询公司销售价格低于开发商书面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则低于开发商定价部分应由咨询公司补足。
2.开发商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及咨询公司制定并得到确认的促销优惠措施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项目总体营销费用的控制
1.本项目总体营销费用按总销售额的3%为控制原则,由开发商负责支付。咨
询公司制定的整体营销执行方案的费用预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双方均应在高效、经济的原则上对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科学地运用。咨询公司制定的广告宣传推广方案、公关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等费用预算和开发商提议使用的相关营销费用都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书面批准方可做为总体营销费用控制的标准。
3.本项目的总体营销费用包括报纸、电视等媒体宣传、路牌及户外广告牌、公关促销活动费用、销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销售中心现场布置及维护、模型制作、现场和后台与销售业务相关费用、现场办公费用及保安和清洁费用等。
十一.双方设例会制度,定期研讨销售工作,有需要时对销售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双方应配合对方的工作,一切以销售为重,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为买家办理所有购房手续。
十二.开发商责任
1.开发商应向咨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 开发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银行帐号;
(2) 开发商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香格里拉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 关于销售代理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
室内设备、装修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销售(测绘)面积、规格、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 咨询公司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购房订购书。
以上文件及资料,开发商应于正式对外销售15天前向咨询公司交付齐全。